旧楼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处理办法?怎么协调?
案件回顾
新区某小区修建于2006年前后,楼高6层,居民多为中老年人,因为没有电梯,日常上下楼出行特别不方便。楼内高层住户得知国家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政策后,决定联合全体住户协商加装电梯。在征求业主意见和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基础上,电梯公司开始入场施工。
可是工程刚施工没多久,却遭到一楼住户的阻拦。一楼住户认为,加装电梯后对采光有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房子的价格。
施工被阻,电梯加装难以进行,邻里之间冲突不断,矛盾升级。该单元高楼层业主作为共同原告将一楼业主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不得阻止该单元加装电梯的正常施工。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梯的增设程序是合法的、正当的,加装电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审理中,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一楼住户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即业主申请增设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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